兴宁市黄陂镇大二村153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05月29日在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上提交的兴宁市黄陂镇大二村153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谈判编号:GDZQ20200504)竞争性谈判公告,现接采购人通知,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P2页:
9、谈判截止时间:2020年6月0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6月08日15:00至15: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谈判时间:2020年6月0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9、谈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6月10日15:00至15: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谈判时间:2020年6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第三部分 第六章 付款方式 P16页:
1、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设备进场经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在所有设备完成现场安装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整个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更正为:
1、双方签订合同、设备全部进场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总工程量一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所有工程量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待财审后按审核价格付到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已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已获悉本更正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更正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原谈判文件与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改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我方已收到本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
签收公司(加盖公章):
签收日期:
(三)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一号楼210-212号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88028
传 真:0753-2388133
2、采购人:兴宁市黄陂镇大二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梅州兴宁市黄陂镇大二村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