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罗浮镇等七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兴宁市罗浮镇等七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宁市罗浮镇等七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已由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兴发改投审[2023]90号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5-441481-15-05-567835) 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解决 ,招标人为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取该项目的监理单位,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监理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罗浮镇等七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对罗浮镇、罗岗镇、黄波镇、大坪镇、妮波镇、永和镇、叶塘镇等七镇25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监测工程,治理面积合计约376295平方米。
2.1.3工程建设地点:兴宁市罗浮镇等七镇。
2.1.4工程概算:总投资1788.3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兴宁市罗浮镇等七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
2.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和业绩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2信誉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
3.3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10月27日9时至11月2日17时(工作日)凭投标邀请书原件到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1号楼210-212号(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投标报名表(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页“常用文件”下载)。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15:00时至2023年11月3日15:30时提交到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1号楼210-21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举行开标评标会,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15:30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0753-32386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1号楼210-212号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753-2388028
日期: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