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雁洋)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2023-11-21
GDZQGC20231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区(雁洋)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由梅县区发改审〔2023〕79号文批准建设、梅县区发改审〔2023〕124号文调整初步设计概算及招标方式变更,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供销社,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雁洋供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取该项目的施工单位,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95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23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一层仓库、一栋三层的农产品综合服务大楼、周边空地绿化,购买农机设备和一个信息化供销数字平台。

2.2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建安工程费:3,418,526.44

2.4 工程地点: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荷树岗。

2.5 建设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工。

2.6 承包方式: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明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1.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3.1.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11月229时至112817时(工作日)凭投标邀请书原件到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1号楼210-212号(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投标报名表(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页“常用文件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5: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5:30时提交到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1号楼210-212号开标室(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确认

贵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按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雁洋供销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雁洋供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23271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1号楼210-212号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0753-2388028

日期:2023年11月21日